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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好,網上查詢到,我在你們法院有個案子,那個案子是個假案子,我已經報警了?!辈痪们埃R近下班,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接到了市民董某的來電。電話中,董某情緒激動,自稱2012年曾丟失過一張身份證,后被不法分子撿到,用他的身份信息辦了多筆貸款,最大的一筆有2500萬元,因為沒有還款,已被43家法院列入“老賴”名單,目前已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法院解除對他的懲戒措施。
據董某介紹,2022年6月中旬,他通過某App查詢到自己被多家法院列入“老賴”名單,董某立刻報了警,并準備委托律師聯系各法院處理相關事宜。此時,承辦法官利用董某的身份證號為其查詢。經核對,經開區法院是有與董某同名的案件被執行人,但并非董某,兩人身份證號和戶籍地均不一致。根據董某提供的身份證號,法官又登錄最高院執行公開網,查詢到董某在全國都沒有執行案件,更不用說失信記錄了。
董某卻對承辦法官查詢結果還是不放心,在告知查詢方法后,董某自行登錄網站進行了查詢,他核對了執行公開網上的“董某”執行案件,網上的被執行人董某只是與自己同名,的確沒有自己的案件。聽了法官的話,董某終于放心了,他十分感謝法官的耐心解答。
通過這起“烏龍案”,經開區法院執行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輕信網上App的查詢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網是執行案件查詢的唯一官方平臺。即使真的遇到自己成為執行案件被執行人,也無需驚慌,應主動聯系相關法院,查詢了解,依法妥善解決。
大江晚報記者 顧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