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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晚,在蕪湖市三山經濟開發區發生了一起雙方車輛因“闖紅燈”和“搶黃燈”引發的交通事故。
當晚,三山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轄區三山經濟開發區S334某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民警趕赴事故現場發現,一輛小轎車將一輛電動車撞倒在地,電動車駕駛人受傷。民警立即協助將電動車駕駛人送往醫院,隨即對案件進行了調查。通過該路口視頻監控顯示,事發時,該路口的綠燈已經變成黃燈閃爍時,一輛黑色小轎車徑直快速駛去并未減速,就在此時一輛電動車在馬路左側突然左轉闖紅燈過馬路,轎車發現情況后急忙剎車想躲避,卻已來不及,隨后電動車倒地。最后,民警根據相關規定,認定小轎車駕駛人和電動車駕駛人應當負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不管是闖紅燈還是搶黃燈,都是交通違法行為。駕車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綠燈時減速通過,黃燈時未過停止線的車輛就應當停車,等待下一輪綠燈再通過。
大江晚報記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