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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如不能妥善處理,不可避免地產生矛盾。近日,懷寧縣人民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雙重身份重復婚姻登記撤銷案件。
2010年,魯某某在已與王某某登記結婚的情況下,又假報姓名、年齡,在懷寧縣重復申報戶口,并持假報的戶口與王某某在懷寧縣民政局登記結婚。懷寧縣公安局在開展戶口清理整頓工作中,發現魯某某重復登記戶口,遂注銷魯某某假報的戶口。
魯某某與王某某訴訟離婚,但因魯某某假報的戶口被注銷,兩人在懷寧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無法辦理離婚手續,亦無法定可撤銷事由。這導致兩人不僅不能離婚,還可能存在損害王某某合法權益的風險。
懷寧縣人民檢察院在發現案件線索后高度重視、迅速調查,依法向懷寧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撤銷魯某某與王某某的婚姻登記。
通過努力,懷寧縣民政局近日依法撤銷該婚姻登記,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
通訊員 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