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知道會有這么嚴重的后果,我怎么也不會貪圖這點報酬干這種蠢事。”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犯罪嫌疑人劉某對自己涉嫌替詐騙分子轉移資金并掩飾違法所得的行為悔恨不已。
(資料圖片)
今年6月,劉某因使用銀行卡為詐騙分子轉移資金并從中獲利,其銀行卡被武漢警方凍結。8月初,臨泉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對全縣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進行梳理,發現了劉某的涉嫌犯罪線索。8月17日,警方將劉某成功抓獲。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上找兼職,誤入歧途
昨日,記者從臨泉縣公安局了解到,臨泉縣居民劉某是滁州市某高校的大學生。今年6月初,劉某因沉迷于電腦游戲與家人發生爭吵,母親一氣之下決定不再給其提供生活費。
為了掙錢,劉某便在手機上的某APP上尋找兼職工作。正當劉某為找不到合適的兼職工作而郁悶發愁時,這個APP上一個網名叫“玖戀”的網友主動聯系他,稱可以聘請他為某公司的兼職財務,幫助公司查賬、轉賬。
“這個工作很簡單,不需要占用你很多時間,并且你可以足不出戶就賺到錢。”通過“玖戀”的介紹,劉某了解到他只需要將個人信息及銀行卡號提供給對方,銀行賬戶有資金進賬時,第一時間通過對方要求下載的“JSPP”APP將進賬記錄進行截圖并上傳,之后按照要求及時將資金轉入指定賬戶。
“這么‘好’的事,也能輪得到我頭上嗎?會不會有什么風險呢?”劉某雖然擔心,懷疑對方有可能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但想到不用付出勞動就可以每天拿到50至200元的“工資”,劉某還是沒能經得住誘惑,最終接下了這份“兼職”。
幫詐騙分子轉賬4萬余元,獲利1030元
6月8日至23日,劉某先后39次將個人銀行卡收到的4萬余元資金,分別轉入對方指定的賬戶內,并從中獲利1030元。
6月23日,劉某的銀行賬戶因涉嫌為詐騙分子轉移資金,被武漢警方凍結。但在銀行賬戶被凍結前,劉某已經在“玖戀”的指導下將卡內的資金轉移完畢。
8月初,臨泉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對全縣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員信息進行梳理時,發現了劉某的涉嫌犯罪線索,并推送給了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核查抓捕。
經過派出所民警調查、核實,劉某確實涉嫌為詐騙分子轉移詐騙資金并隱瞞犯罪所得。8月17日,派出所民警確認劉某已經返回臨泉家中,遂組織警力將其抓獲。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臨泉縣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介紹,“兩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的違法犯罪活動。所謂“兩卡”是指手機卡、銀行卡,其中,銀行卡既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還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大眾常用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此外,《刑法修正案》增設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其中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幫忙轉賬獲利實質是幫助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分子和團伙進行“洗錢”,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參與者須擔刑責。
臨泉警方提醒,切勿將自己名下的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出售、租賃給犯罪分子。一旦發現自己的相關賬戶信息涉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
白陽 通訊員 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