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男子孫某、楊某明知壽縣男子王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仍從外地倒賣32.33噸“廢水”運到壽縣交給王某處理,對環境造成污染。9月1日,大皖新聞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并處罰款和追繳違法所得,一審判決于8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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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孫某從外地回到亳州找到楊某,稱有一批“廢水”處理,讓楊某問問壽縣的王某能不能處理。之后,兩人聯系到王某后說明情況,王某表示可以,孫某表示過兩天就有一批“廢水”送到。
2021年11月3日,這批重量32.33噸“廢水”裝了約150桶,從江西一家醫藥公司運出,司機接到的目的地原本是徐州沛縣。2021年11月4日,這批“廢水”最終被要求送到了淮南壽縣澗溝鎮方圩程某的石料廠。
卸完貨后,孫某將自己從上家收取的15000元處理費用,轉給楊某13300元,楊某通過微信轉賬給王某9000元處理費。2021年11月5日晚,王某找人來看這些廢機油能不能賣錢,來人看后說這不是廢機油,這是危險品不能收。
幾天后,石料廠程某的嬸嬸來到廠里,看見豬圈旁邊堆了好大一堆藍色的塑料油桶,還有刺鼻的氣味,其害怕失火燒掉,就給程某打電話讓他拉走。
此時,程某才知道王某在石料廠堆放了一堆油,立即聯系王某讓其趕快把東西拉走。王某非常心虛,害怕有人報警,當天晚上開始轉移這些東西。
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王某竟然將其中約50桶(約10噸)廢機油非法傾倒在石料廠西北角,剩余的廢機油分三晚轉移至壽縣八公山老水泥廠廢棄的廠房內。
2021年11月14日,壽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接群眾舉報,將廢棄廠房內的廢機油查獲。經蘇州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并由淮南市生態環境局認定,該批次桶內物質屬于危險廢物。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沒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處理危險廢物資質的情況下,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三噸以上,嚴重污染環境,孫某、楊某明知王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仍向其提供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三人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
法院分別判處王某有期徒刑7個月,孫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6個月,楊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三人均并處罰金2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嚴翠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