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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深交所向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2023年8月18日,你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司在2022年前三季度采用總額法確認新能源裝備配套業務收入,但公司在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時將該類業務的收入確認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因此需要按照凈額法更正2022年前三季度定期報告的相關數據,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以及營業成本分別調減5469.68萬元、5469.68萬元;2022年半年度營業收入以及營業成本分別調減約1.31億元、約1.31億元;2022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以及營業成本分別調減約1.99億元、約1.99億元。你公司的相關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5.1.1條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相關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相關問題的再次發生。
2022年1至12月份,長榮股份的營業收入構成為:裝備制造占比85.69%,經營租賃占比6.98%,融資租賃占比5.68%,健康產業占比1.65%。
截至發稿,長榮股份市值為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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